吉林省子阳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振兴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2715396969M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榆树市五棵树经济开发区合发村一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28
(2024)沪0104民初1953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桂华商店,吉林省子阳酒业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
2024-10-24
(2024)沪0104民初1953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桂华商店,吉林省子阳酒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行处字〔2024〕156号
吉林省子阳酒业有限公司 ,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五棵树经济开发区合发村一组,经营范围为:白酒制造加工销售;配制酒制造加工销售。该公司于2022年3月1日生产净含量为125ml、500ml、1L、4L的标签配料表标注为:水、小米酒、食用酒精、枸杞、食用香料、焦糖色。执行标准为GB/T27588-2011,酒精度为42%vol的子阳金小米枸杞酒。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该白酒标签上未标注其真实属性,构成标签标注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违法行为。该公司于2022年3月1日生产净含量为125ml、500ml、1L、4L的子阳金小米小米枸杞酒各10箱,售价分别为125ml:30元/箱、500ml:30元/箱、1L:35元/箱、4L:35元/箱,货值金额1300元。违法所得为1300元。
当事人于2022年3月1日生产净含量为125ml、500ml、1L、4L的标签配料表标注为:水、小米酒、食用酒精、枸杞、食用香料、焦糖色。执行标准为GB/T27588-2011,酒精度为42%vol的子阳金小米枸杞酒。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该白酒标签上未标注其真实属性,构成标签标注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违法行为。该公司于2022年3月1日生产净含量为125ml、500ml、1L、4L的子阳金小米小米枸杞酒各10箱,售价分别为125ml:30元/箱、500ml:30元/箱、1L:35元/箱、4L:35元/箱,货值金额1300元。违法所得为1300元。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一)(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经综合裁量作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2、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