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恒盛源砂石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夏山文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21MA6DK4JA2M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老鹰山街道办事处木桥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12
(2024)黔0221民初24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水城县恒盛源砂石有限公司
贵州久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09-13
(2024)黔0221民初24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水城县恒盛源砂石有限公司
贵州久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7-15
(2024)黔0221民初24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水城县恒盛源砂石有限公司
贵州久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水市监处罚﹝2026﹞45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投入使用的全电子汽车衡(最大称量:100000kg、产品型号:SCS-100T、规格:3*16m、生产日期:2021年7月3日、出厂编号:20210680),当事人提供的最近一次检定报告有效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4日。检查发现当事人的全电子汽车衡使用记录5条:2026年2月26日使用记录1条(称重:6.6吨)、2026年2月27日使用记录4条(称重分别为:5.69吨、5.63吨、6.56吨、5.49吨),合计称重重量:29.97吨,除去车辆皮重,过磅砂石净重19.87吨,经营收入为496.75元。截止2026年3月27日,当事人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未取得合格的检定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持续时间为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及严重危害后果,根据《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给予一般处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台秤,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小写:500.00元)整。
50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