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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润天众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长合注册资本:1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411337262751T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高阳路街道神马大道平安景苑七号楼东单元801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湛市监处罚﹝2025﹞44号
当事人于2025年2月6日起承接东方星河湾小区共计20台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在部分电梯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经查证:1.当事人2025年3月16日对注册使用登记编号31104104002013090001、31104104002013080216的两台电梯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每15天维修保养1次)进行维护保养。 2.当事人虚假填报注册使用登记编号:31104104002013090063、31104104002013090056共2台电梯2025年3月30日的电梯维护保养记录;虚假填报注册使用登记编号:31104104002013090053、31104104002013090070、31104104002013090055、31104104002013090058、31104104002013090001、31104104002013080216共6台电梯2025年3月31日的电梯维护保养记录。 3.当事人2025年2月12日、2月27日、3月14日维护保养注册使用登记编号31104104002013090053、31104104002013090070、31104104002013090063、31104104002013090056的4台电梯维保记录无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2025年2月12日、2月13日、2月27日、3月14日维护保养注册使用登记编号31104104002013090055、31104104002013090058的2台电梯维保记录无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2025年2月12日、2月27日、3月13日、3月29日维护保养注册使用登记编号31104104002013090052、31104104002013090068的2台电梯维保记录无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2025年2月14日、2月28日、3月15日、3月28日维护保养注册使用登记编号31104104002013090003、31104104002013080213的2台电梯维保记录无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2025年2月13日、2月28日、3月15日、3月28日维护保养注册使用登记编号31104104002013080215、31104104002013080139、31104104002013090002、31104104002013080214的4台电梯维保记录无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2025年2月13日、2月27日、3月16日维护保养注册使用登记编号31104104002013090001、31104104002013080216的2台电梯维保记录无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2025年2月14日、2月28日、3月13日、3月29日维护保养注册使用登记编号31104104002013090062、31104104002013090069、31104104002013090061、31104104002013090059的4台电梯维保记录无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当事人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第六条第一款“电梯的维保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等四类,各类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和第七条第二款“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之规定对电梯进行维保,属于电梯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违法行为。 以上电梯维护保养价格85元/台次,共涉及82台次,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6970元。
1.没收违法所得6970元; 2.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平顶山市湛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5
2
平卫市监处罚﹝2024﹞24号
河南润天众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电梯进行维保保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1万元
10000.00元
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9
3
平市监处罚﹝2023﹞59号
当事人在对电梯的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处以人民币贰万叁仟元罚款(23000.00元)
23000.00元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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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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