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畅安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世勇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2MA285WDK9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南岳镇新港花园(仅限办公使用)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1
(2025)浙03民终65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公司
温**,张**,乐清畅安运输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5-30
(2025)浙0327民初38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公司,乐清畅安运输有限公司,张**
苍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运政罚﹝2025﹞3014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01日,乐清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审批服务系统及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核对发现乐清畅安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乐清畅安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1天。
责令停业整顿1天责令停业整顿1天。
0.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9
2
台路政罚﹝2025﹞0516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1月02日07时36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京岚线)K1803+750M温岭方向检查时发现乐清畅安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乐清畅安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64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