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下陆区老陈日杂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晓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04MA4CM9MN8W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下陆区新下陆北村94-3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市监处罚〔2026〕100号
经查,通过对下陆区老陈日杂店经营者陈晓丽询问调查得知,该批次抽检的红豆暖春调温电热毯(TT150*70-9X)是从武汉电力商城购进,生产企业是:石家庄中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进货价27元,售价30元,当事人自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红豆暖春调温电热毯(TT150*70-9X)进货两床,抽检人员购买一床,现场封存一床备检。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次电热毯供货商营业执照、质检报告和进货凭证,该批次电热毯货值金额为60元,违法所得3元。该批次抽检的取暖器(CJ-90CJ-120)是从大冶代理商进货的,生产企业是:阳新县白沙镇创佳电器厂,进货价是19元,售价20元,当事人自述该批次抽检的取暖器进货两个,抽检人员购买一个,另一个已售出。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次取暖器供货商营业执照、质检报告和进货凭证,该批次取暖器货值金额为40元,违法所得2元。 经计算,该案货值金额为100元,违法所得为5元,总计105元。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案中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且系初次违法。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四)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的;…”的规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没收不合格电热毯1床,处以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100.00元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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