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渤旺建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姜坤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5MA7JYK1R4E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建设二支路6号105-110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30
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2
2025-06-24
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3
2025-04-07
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4
2025-03-31
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5
2025-02-14
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6
2024-12-18
劳动争议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7
2024-09-04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8
2024-09-03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9
2024-08-28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10
2024-08-27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市监处罚﹝2025﹞115号
经查,2024年3月19日,位于天津市蓟州区上仓镇南六里屯村南550米的天津渤旺建材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管桩钢模坠落伤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蓟州上仓天津渤旺建材有限公司“3。19”一般起重机械相关(瞒报)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特种设备相关事故,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当事人未尽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义务,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在发生事故后对事故隐瞒未向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上报。当事人未尽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义务,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作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对事故瞒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对于当事人未尽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义务,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行为,处罚款15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2、对于当事人作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对事故瞒报的行为,处罚款125000元(壹拾贰万伍仟元整?);以上罚款合计275000元(贰拾柒万伍仟元整)。
275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