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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松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松强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3MA28E8AC8P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八字墙村西坑沿自然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15
(2024)浙0783民初2800号
合同纠纷
东阳市松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巍山镇八字墙村村民委员会,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巍山镇八字墙村西坑沿自然村村民委员会
东阳市人民法院
2
2024-07-18
(2024)浙0783民初2800号
合同纠纷
东阳市松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巍山镇八字墙村村民委员会,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巍山镇八字墙村西坑沿自然村村民委员会
东阳市人民法院
3
2024-04-25
(2024)浙0783民初2800号
合同纠纷
东阳市松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巍山镇八字墙村村民委员会,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巍山镇八字墙村西坑沿自然村村民委员会
东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自然资规罚决字﹝2025﹞第000009号
当事人东阳市松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浙江省东阳市实施了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款第五十七条、《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柒仟陆佰零叁元整(¥47,603.00);2.其他。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柒仟陆佰零叁元整(¥47,603.00);2、责令东阳市松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476.03㎡土地退还给巍山镇八字墙集经济组织;3、拆除在非法占用的476.0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4、责令对非法占用的平方米土地限期恢复土地原状。
47603.00元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