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换存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换青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528MABX2QL61W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凤凰镇永兴庄村村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市监邢处〔2023〕13052823000085号
2023年4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蒋玉峰、赵金来在公司经理孙存凯在场的情况下,对河北换存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采购的“五得利”七星面条用小麦粉(生产商;五得利面粉集团,生产日期:2023年4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25kg)55袋不能提供进货查验登记记录,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宁)市监责改[2023]14-0421号和当场处罚决定书(宁)市监当罚[2023]14-0421号,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罚。2023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河北换存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采购的“五得利”七星面条用小麦粉(生产商;五得利面粉集团,生产日期:2023年4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25kg)42袋仍不能提供进货查验登记记录,未按责令改正通知书(宁)市监责改[2023]14-0421号要求整改到位。
罚款0.6000万元
6000.00元
邢台市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1
2
宁市监处罚﹝2023﹞149号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处罚如下:罚款陆仟元整(6000元)。
6000.00元
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