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景德镇市长青企业家俱乐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祥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2817511319688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乐平市马家良种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3-01
(2018)赣0281民初3457号
借款合同纠纷
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前支行
景德镇市长青企业家俱乐部有限公司
景德镇市乐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18
2020-06-12
(2019)赣0281执67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景德镇市长青企业家俱乐部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05-07
2019-03-06
(2018)赣0281民初345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前支行与景德镇市长青企业家俱乐部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8-09-14
2018-08-27
(2018)赣0281民初23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前支行与景德镇市长青企业家俱乐部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乐市监企处罚〔2025〕43号
当事人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被列入经营异常未改正,且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我局以信函方式邮寄《拟吊销营业执照的提醒函》和《企业经营住所核查函》进行联系核实,以及采用对该企业登记的税务机关调取纳税证明方式,证实无正当理由开业后自行停业营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且未办理注销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0-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16-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