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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韩婷婷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601MA1546UE7L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白山市浑江区滨江西街滨江学府住宅小区一期A区1号楼000111门市、2号楼000101门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5
(2025)吉06民终6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顾**
白山市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2-25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顾**
白山市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10-09
(2024)吉0602民初264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顾**
白山市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4
2024-04-07
(2024)吉0602民初869号
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顾**
白山市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5
2022-08-17
(2022)吉0602民初1308号
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田**
白山市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6
2022-02-18
(2022)吉0602民初237号
民间借贷纠纷
白山市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7
2022-02-18
(2022)吉0602民初237号
民间借贷纠纷
白山市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靖宇县厚盈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27
2022-08-31
(2022)吉0602执1394号
借款合同纠纷
白山市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靖宇县厚盈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4-23
2022-02-28
(2022)吉0602民初237号
民间借贷纠纷
白山市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靖宇县厚盈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山市监浑行不处字〔2023〕19号
经查,白山市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之相关规定。
2023年4月12日,我局接到市局移交案件,该案件中的当事人白山市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为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鑫晟小区2号楼110号门市,当事人在白山市浑江区儿童公园围挡处张贴的房地产广告,广告内容为:“滨江学府 准现房 七月正式交付 样板呈现 欢迎品鉴 品鉴热线0439-3564777/888”,“滨江学府 五证齐全 入住两年下房照 网签合同 支持公积金、商贷 品鉴热线0439-3564777/888”。广告牌上没有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经局领导审批,于2023年5 月4 日立案,由官在朝、张永生组成调查组,对其展开调查。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七条第三项:“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三)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当事人涉嫌构成发布违法广告。 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鉴于当事人能够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积极配合办案人员工作,对所发布的违法广告马上进行拆除整改,并且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较短,没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结合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精神不予进行处罚。 作出如下处理意见:1、不予行政处罚。2、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3、下达行政建议书并进行约谈
0.00元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
2023-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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