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金林区富饶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董艳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751MA1F7YDU12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长青小区4栋一、二层连体商服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监处罚〔2024〕1004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0月19日办理注册登记,从事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个人卫生物品销售等经营活动。2024年9月20日,执法人员对投诉线索进行现场核查时,在该超市生活用品货架上发现被投诉的绿伞超强油烟净6对(每对内含2瓶),标价15元/对,执法人员在其库房内未发现其他涉案商品,调查期间,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被投诉商品的进货票据,在限定期限内无法提供“绿伞超强油烟净”的商标授权材料,经当事人陈述,涉案的“绿伞超强油烟净”是其于2022年11月5日购进的,共购进1件,内含12对,购进价为162元/件,根据绿伞厂家出具的鉴别意见书,涉案商品与其公司生产的商品在泵头处有明显不同,且内容物成分不同。截至案发,上述侵权商品共售出6对,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按标价计算,违法经营额为180元(12对×15元),销售额为90元(15元×6对),已销售的涉案商品进货价为81元(162元÷12对×6对),故违法所得为9元(90元-81元),经查档,截至案发前,当事人没有因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而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综上,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这一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三批)》第2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及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及主观过错等因素,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侵权的“绿伞超强油烟净”6对; 2、没收违法所得9元。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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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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