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双城堡镇嘉美佳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高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4MA84YXWF7X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双城堡镇十字花街南行500米路东张兴达家左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5〕302号
经询问,公主岭市双城堡镇嘉美佳生鲜超市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的商品可认定的共一次,即销售给了投诉人所购买的一份小食品。调查中发现,该店电子触控价格标签称未连接电脑且没有数据储存信息功能,无法查出公主岭市双城堡镇嘉美佳生鲜超市“四舍五入”凑整成角时“五入”多收取多少费用,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购买商品贴的价格签和付款记录,投诉人一共付款给该店7.8元,价格签上标注的单价25.60元每千克,净重0.304千克,实际应收取7.78元,该店多收取投诉人费用0.02元,2025年6月4日我局对公主岭市双城堡镇嘉美佳生鲜超市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各一份。公主岭市双城堡镇嘉美佳生鲜超市负责人态度良好,承诺立即整改,并于2025年6月4日当日立即张贴了退款公告,并且找人将有问题的电子触控价格标签称进行调修,当日即调试至正常数据,消除了不良影响。截止至2025年7月2日,没有消费者联系当事人退款。因当事人与投诉人取得联系要将多收的0.02元退还,但是投诉人声称不要了,故公主岭市双城堡镇嘉美佳生鲜超市无法退还多收取的价款,违法所得0.02元。
2025年6月1日我局接到投诉人的投诉,投诉内容为:2025年5月31日在商家买的称重食品,商家在分位凑整成角,商家存在反向抹零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4日到达现场进行核查,由该店负责人胡高娜陪同检查,现场情况如下:1.到达该店时该店正常营业。2.在该店内对计量秤进行计价测试,发现称量商品所标识价格存在高于重量与单价乘积所得的实际价格的情况,且店内未对分位向上凑整成角的情况进行标明告知。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着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500.00元人民币。
2.没收违法所得0.02元。
50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