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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立宝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欣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01MABRDKK8X6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大屯镇红土坡村地瓜坡脚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红个旧交罚﹝2024﹞1040号
2024年10月17日9时25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联合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个旧市金湖文化广场路检路查时发现,个旧市立宝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驾驶员彭继南驾驶云GDB1062鑫源牌轻型封闭式货车,该车核定载座2座,总质量2510千克。经调查,2024年10月17日上午8时左右该车从个旧市立宝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仓库拉载35个大瓶液化气罐、4个小瓶液化气罐(都属于装满液化气状态)送往各个小区和商户,已送13个大瓶和2个小瓶满瓶液化气,大瓶液化气罐每个收取110元人民币,小瓶液化气罐每个收取50元人民币,驾驶员彭继南表示每送出一个液化气罐该公司就给5元人民币提成。个旧市立宝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个旧公司负责人王迪表示个旧市城区内的液化气订单都由彭继南驾驶云GDB1062号车辆来进行配送,个旧市市区平均每天有100瓶左右的配送。该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性质为非营运,云GDB1062未办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彭继南未取得危货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个旧市立宝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云GDB1062)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危险货物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二)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资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三)企业章程文本。(四)证明专用车辆、设备情况的材料,包括:1.未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交拟投入专用车辆、设备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尺寸;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情况;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等有关情况。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2.已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五)拟聘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应当提交拟聘用承诺书,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已聘用的应当提交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以及驾驶证及其复印件。(六)停车场地的土地使用证、租借合同、场地平面图等材料。(七)相关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清单。(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0.00(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4-11-1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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