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平塘县姜伊生养发馆(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道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7MAC3DUPJ99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金盆街道中央大街4栋商业一层8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5]88号
经查明:1、当事人在其店内和抖音网店发布标有“头皮排毒”“排毒、可以排除头皮铝汞、化学物质等”“消除头皮毒素”的宣传标语,店内涉及“排毒”的服务项目为“头皮排毒”,该项目主要是用皂角、艾草和陈皮一起熬水,然后对头部进行熏蒸,当事人无法提供该项目有“排毒”的相关资质机构的证明材料,无科学依据。2、上述宣传标语是2025年6月26日当事人在平塘县凯轩广告装饰店制作的,当事人支付广告、抖音文案设计费人民币30元,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且抖音平台上未发现有消费者订单,涉案金额为0,违法所得无法计算。3、当事人已将上述“头皮排毒”“排毒、可以排除头皮铝汞、化学物质等”“消除头皮毒素”字样清除。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举报单》1份,证明案件线索来源的事实; 证据二:《现场笔录》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平塘县姜伊生养发馆(个体工商户)现场检查,发现其店内及抖音网店上发布宣传标语含有“头皮排毒”“排毒、可以排除头皮铝汞、化学物质等”“消除头皮毒素”字样的事实; 证据三:《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于2025年6月底在平塘县凯轩广告装饰店制作广告,并支付广告、文案设计制作费用的事实; 证据四: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者王道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证据五:《现场照片证据》6张,证明执法人员到平塘县姜伊生养发馆(个体工商户)开展检查,发现其店内及抖音网店上发布宣传标语含有“头皮排毒”“排毒、可以排除头皮铝汞、化学物质等”“消除头皮毒素”字样的事实; 证据六:收据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支付广告、抖音文案设计费30元的事实; 证据七:整改图片3张,证明当事人积极整改的事实; 证据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行为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属于首次违法的事实; 以上证据的提供者均已签字或盖章确认。
罚款0.009万元#
90.00元
黔南州平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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