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尚艺名剪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志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822MABUY6MN4D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区金滩大道南侧、水岸新城西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水市监处罚〔2025〕3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7月的一天(具体购进日期不清楚),向吉水县城西工业区一超市(该超市的名称不清楚)购进“青蛙王子”婴儿热痱粉1,购进价格为每盒13元。当事人所购进的上述“青蛙王子”婴儿热痱粉包装盒的标签上标明的主要内容有:青蛙王子婴儿热痱粉,桉叶+薄荷,自然至亲,净含量:140g,执行标准:Q/QWWZ19,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闽妆20180005,产地:福建,青蛙王子(福建)婴童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生产批号:BJ064C01601,限期使用日期:2022/09/04。至2025年3月25日止,当事人共向在其店内理发的不认识的顾客陆陆续续使用上述“青蛙王子”婴儿热痱粉120克,使用的具体时间不清楚。当事人向在其店内理发的顾客收取理发费用为每位25元,未单独收取上述“青蛙王子”婴儿热痱粉及在理发时所使用的洗发露的使用费用。剩余尚未使用的“青蛙王子”婴儿热痱粉20克,被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3月25日查获。当事人违法货值金额为13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由于当事人为个人经营,未设立帐簿,未对其上述化妆品的购进、使用情况进行登记记账。
1、没收扣押的、超过使用期限的“青蛙王子”婴儿热痱粉1盒,内存婴儿热痱粉约20克;
2、并处 3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3000.00元
吉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