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霞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0356535487Q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村工业基地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07
(2022)赣05民终443号
一般取回权纠纷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3-29
(2022)赣05民终407号
物权保护纠纷
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12-17
(2021)赣0502民初9229号
物权保护纠纷
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4
2021-09-26
(2021)赣0502民初4281号
一般取回权纠纷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5
2021-08-02
(2021)赣0502民初4281号
一般取回权纠纷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6
2021-06-10
(2021)赣0502民初3550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深圳市安达兴筛网制品有限公司
吴**,赵**,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7
2021-01-27
(2020)粤0310民初7658号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8
2020-12-02
(2020)苏1283民初7573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江苏思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泰兴市庆宇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兴市新业电子有限公司
泰兴市人民法院
9
2020-11-30
(2020)赣民终901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新余市渝水区城区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10
2020-06-12
(2019)闽02民初48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李*,程**,唐山市民沃天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22
2022-06-30
(2021)粤0310执异48号
票据纠纷
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6-10
2022-04-27
(2022)赣05民终443号
一般取回权纠纷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一般取回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06-02
2022-04-28
(2022)赣05民终407号
物权保护纠纷
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2-04-28
2021-12-22
(2021)赣0502民初4281号
一般取回权纠纷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一般取回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11-25
2019-07-26
(2019)闽02民初48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11-25
2020-11-19
(2019)闽02民初484-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1-25
2020-11-19
(2019)闽02民初48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928054.40元
民事案件
8
2021-09-09
2021-04-15
(2021)最高法民申1184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区城区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9-09
2021-04-15
(2021)最高法民申1184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区城区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1-11
2020-06-02
(2020)赣民终298号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处罚〔2025〕33号
当事人2022、2023年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