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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七里村镇春宝淀粉制做坊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许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621MA6YFM2K7F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七里村镇王良沟村078号第二间平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处罚﹝2024﹞1号
经营食品添加剂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土豆粉)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延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02-19
2
延长县局市监处罚〔2024〕1号
经查,该批次土豆粉的销售主体为“延长县亮婆姨食品销售店”,与生产主体“延长县七里村镇春宝淀粉制做坊”,系同一个负责人(许林)经营;土豆粉为袋装,具有密封性,在销售环节不会存在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只有在生产环节才会有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故我局认定该案的当事人为“延长县七里村镇春宝淀粉制做坊”;该批次土豆粉的抽检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2日,该批次一共生产了土豆粉104袋,以1.3元/袋的批发价销售了44袋,销售金额为57.2元;以2.0元/袋的零售价销售了56袋,销售金额为112元;抽样数量4袋,无销售额;截止10月30日已全部销售完。故该批次土豆粉销售所得为169.2元,即违法所得为169.2元;
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69.2元(大写:壹佰陆拾玖元贰角); 2.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罚没合计5169.2元(大写:伍仟壹佰陆拾玖元贰角)。
5000.00元
延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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