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传建 | 注册资本:10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26MA45E47W29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北环路与新七街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1500号4楼4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8
(2025)皖1322民初45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
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孙**,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萧县人民法院
2
2025-05-07
(2025)皖1322民初27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孙**,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萧县人民法院
3
2021-09-08
(2021)豫0122民初85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
河津市阳光物流有限公司
中牟县人民法院
4
2020-08-18
(2020)豫07行终230号
处罚类
延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8-18
处罚类
延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0-04-27
(2020)豫0726行赔初1号
其他
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
延津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延津县人民法院
7
2020-04-27
(2020)豫0726行初1号
其他一案
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
延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1
2020-10-22
(2020)豫07行赔终21号
其他(交通)
延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其他(交通)行政赔偿赔偿判决书
443193.43元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
2
2020-11-02
2020-10-12
(2020)豫07行终230号
其他(交通)
延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其他(交通)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3
2020-11-02
2020-06-29
(2020)豫0726行初1号
道路交通管理(道路)
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与延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延津县交通运输局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4
2020-08-03
2020-06-29
(2020)豫0726行赔初1号
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与延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延津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其他(交通)行政赔偿赔偿判决书
224100.29元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新交执法罚字[2025]第1203002号
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的违法行为
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因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给予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01-04
2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103501号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新乡市鸿丰运输有限公司因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给予罚款500元。
5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01-02
3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703005号
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因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案,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给予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07-19
4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703510号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因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给予罚款500元。
5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07-18
5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603516号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因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给予罚款500元。
5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06-28
6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603004号
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法行为
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因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法行为,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给予罚款3100元。
31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
2024-06-11
7
J371702202401121
2024年05月18日06时50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牡丹区泰山路东段对驾驶员张志杰驾驶的豫GL6209(黄色)豫JZ2399挂(黄色)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道路巡查,执法人员朱宝生、王守勇向驾驶员张志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及押运员无法出示在运输前对运输车辆、车辆罐体及相关设备的技术状况检查记录,调查认定驾驶人员驾驶危险货物车辆未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的违法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执法录像等。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4-05-18
8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503501号
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的违法行为
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因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给予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
2024-05-06
9
J371728202400268
2024年04月29日15时20分,东明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东明县106国道代河沟段对衡培超驾驶的豫GL3598(黄色),豫GGE36挂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俊刚、李久进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豫GL3598(黄色),豫GGE36挂号车是新乡运畅运输有限公司的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3类,8类,9类)运输物资为汽油,从山东东明到江西九江,该车涉嫌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现场驾驶员为衡培超、押运员张小辉,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实际显示为驾驶员张小辉,押运员为常亚飞)。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录像(另存)、证件复印件,视频资料。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29
10
J371702202400270
2024年01月20日 12时30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牡丹区刘民路,对驾驶员郭四军驾驶的豫GE6972(黄色)豫GAD19挂(黄色)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道路巡查,执法人员刘文柱、周广承向驾驶员郭四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该车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打印数据单显示驾驶证号码为****192214,当前驾驶员郭四军驾驶证号码为****,随后执法人员将该车证件予以证据登记保存做进一步调查。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