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夏伟家电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夏伟 | 注册资本:0.000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2002MA676AQ50A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资阳市雁江区伍隍镇兴隆街42-4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资雁市监处〔2024〕51200224000100号
当事人于2023年12月份从内江来的送货车以410元/台的价格购进1台“帝王”牌家用燃气灶具放置于货架上售卖,销售价格520元/台。2023年12月7日,按照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对当事人当日所售“帝王”家用燃气灶具(生产商:广东帝家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型号:JZT-52C,生产日期:2023年10月24日)进行了抽样,抽样数量一台,2024年1月12日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上述样品的《检验报告》(No:JC202302285),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燃烧工况(干烟气中CO浓度)不符合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1月20日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当事人未收集“帝王”家用燃气灶具供货商资质,未向供货商收集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至2024年4月3日,涉案的1台“帝王”牌家用燃气灶具已用于抽检,经核算,涉案产品货值金额:520元,违法所得:110元。
罚款0.052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0.0110万元
520.00元
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8
2
(资雁)市监处罚﹝2024﹞216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1.没收违法所得110元;2.处罚款520元。
520.00元
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