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攀枝花市品基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彭兰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0402MA65TH4R3X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中段80-4号内45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8
买卖合同纠纷
攀枝花市鼎奕鲜商贸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沃坤商贸有限公司,刘**,刘**,刘**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3
买卖合同纠纷
攀枝花市鼎奕鲜商贸有限公司
刘辉容;刘智宇;邓理能;攀枝花市沃坤商贸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攀东市监处〔2024〕51040224000313号
2024年6月4日,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投诉后对位于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中段80-4号内45号的攀枝花市鼎奕鲜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开门营业,店内地面上有已灌装未封口的外包装标识为“嫩江超级稻”(生产日期:2023.12.08,净含量:24kg,保质期:6个月,生产商A:吉林省双辽市精粮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分装商B:攀枝花市粮星米业有限公司)的大米10袋,225.3千克;现场有两人正在对上述大米进行称重封口,现场有电子台秤1把、手提电动封包机1把。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嫩江超级稻和手提电动封包机进行了扣押。
罚款1.0000万元
10000.00元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3
2
攀东市监食罚﹝2024﹞118号
攀枝花市鼎奕鲜商贸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嫩江超级稻”大米)
1.没收违法生产的“嫩江超级稻”(生产日期:2023.12.08,净含量:24kg,保质期:6个月,生产商A:吉林省双辽市精粮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分装商B:攀枝花市粮星米业有限公司)10袋,225.3千克(货值金额1180元); 2.没收当事人用于违法生产的飞人牌手提电动封包机1把(货值金额300元); 3.罚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
10000.00元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