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康贵品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晏超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1MACW25ME79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东关乡经济开发区药品食品产业园区31号标准化厂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方市监处罚﹝2026﹞21号
经查,贵州黔康贵品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09月13日注册办理了营业执照,于2024年01月15日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开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豆制品制造及销售,开业以来一直正常生产经营。 再查,上述29个批次的“黔宁康”原味豆皮是贵州黔康贵品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于2025年5月获得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后,请包材公司重新印制包装袋后于2025年11月21日开始生产的,只是在和包材厂对接时由于其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把执行标准和蛋白质营养素参考值%标注错误,在被消费者投诉后,执法人员到其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时才发现执行标准和蛋白质营养素参考值%标注错误。2025年10月21日生产了98袋、2025年10月22日生产了108袋、2025年10月23日生产了95袋、2025年10月24日生产了113袋、2025年10月25日生产了107袋、2025年10月26日生产了120袋、2025年10月27日生产了64袋、2025年10月28日生产了115袋、2025年10月29日生产了104袋、2025年10月30日生产了110袋、2025年10月31日生产了115袋、2025年11月1日生产了103袋、2025年11月2日生产了106袋、2025年11月3日生产了131袋、2025年11月4日生产了100袋、2025年11月5日生产了108袋、2025年11月6日生产了105袋、2025年11月7日生产了65袋、2025年11月8日生产了123袋、2025年11月10日生产了109袋、2025年11月11日生产了142袋、2025年11月12日生产了108袋、2025年11月14日生产了102袋、2025年11月15日生产了100袋、2025年11月16日生产了102袋、2025年11月17日生产了113袋、2025年11月19日生产了61袋、2025年11月20日生产了106袋、2025年11月21日生产了112袋,29个批次一共生产了3045袋,除了留样的30袋外,其余的3015袋已于2025年11月24日前就全部销售完了,销售单价都是2.9元每袋。生产时投入的原料只有豆粉和饮用水。生产使用的豆粉都是在枣庄市金山豆制品有限公司购进的,进价是4.44元/kg,购进时都收集了进货票据及供货方资质。折算投入的原材料、机器运转、人工及包装材料等每袋生产成本约为2.7元。 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交代违法行为事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主动与消费者沟通,对消费者进行退赔处理。在违法行为发生后积极采取整改措施,重新印制新的符合规定的包装袋。同时,执法人员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发现当事人出现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本案查获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3015袋×2.9元/袋=8743.5元,违法所得为3015袋×(2.9元/袋-2.7元/袋)=603元。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陆佰零叁圆(¥603元); 2、罚款伍仟圆(¥5000元); 1、2两项合并执行共计罚没款伍仟陆佰零叁圆(¥5603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