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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四区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洪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1MA155X2C16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经济开发区经开四区24栋7单元1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0-23
(2019)吉0191民初2463号
身体权纠纷
邹**
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四区店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29
2019-11-11
(2019)吉0191民初2463号
身体权纠纷
原告邹*与被告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四区店、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0791.1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经不罚【2022】110号
经调查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四区店于2022年9月15日采购了虾爬子5公斤,并能说明该批次虾爬子的销售情况。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上游供应商为长春市易品领鲜商贸有限公司。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四区店接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及时发布《不合格食品召回通知》,书面汇报整改报告,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2022年10月17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执法人员李岩、宫礼接到由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编号为No:NCP22220100242131159号的检验报告,报告内容显示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四区店销售的虾爬子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临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于当天到达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四区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四区店9月15日进购的与抽检同批次的虾爬子均已售罄。当事人提供了进出货系统电子截图,记载了配送件数5公斤,剩余数量0.05公斤为损耗。进货价69.3元/公斤,平均售价71.78元/公斤。现场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第二章分则第 一 节 适 用 市 场 准 入 监 管 法 律、法 规、规 章 的 裁 量 标 准序号227:违法程度较轻,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二千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五万元罚款、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500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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