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宏升钢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绍志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81MACWYUXW77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洲坝路与纬四路交汇处(江西昊宇重工有限公司院内三楼H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市监处罚〔2026〕46号
现查明,当事人与江西昊宇重工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7日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于2025年1月13日与新乡市矿山起重机制造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购进编号为2024010212、2024010213、2024010214、2024010215、2024010216的5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上述设备运抵使用场地后,当事人未按规定进行首次检验,亦未在投入使用前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即自2025年1月起开始投入使用。
当事人在用的门式起重机同时存在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全及失效问题:涉案门式起重机均未配备包覆带异常伸长保护措施,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法定配备要求;其中编号212601637起重机小车行程限位失效、缓冲器破损,编号212801641起重机大车行程限位失效,编号24030054起重机防碰撞装置失效,编号24030043起重机起重量限制器及缓冲器失效,上述关键安全保护装置均未处于有效工作状态,无法实现安全防护功能。
当事人知晓上述违法事实后,已依法开展整改:立即停止使用全部涉案设备;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5台未登记起重机的使用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目前已处于受理阶段;为涉案门式起重机补装包覆带异常伸长保护措施,对失效的安全保护装置及破损部件进行全面更换维修;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分工,确保后续设备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当事人未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即投入使用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未对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的违法行为,其中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补装、维修工作已整改到位;新乡市矿山起重机制造有限公司因经办人员突发疾病、春节放假及公司其他事宜等客观原因,直至2026年3月27日才派人员到本局配合调查,调查当日本局现场向该公司下达《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整改通知书》(瑞市监执二责改〔2026〕6号),责令其依法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装情况书面告知、经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现该公司已补全涉案5台门式起重机安装告知手续,目前设备处于安装待检验阶段,使用登记证办理手续正在依规推进。
1.?罚款人民币90000元整,上缴国库。
90000.00元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