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家家利超市有限公司楼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181MA0MB52J93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新义街道办事处孝义市新义东街6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孝市监处罚〔2025〕187号
2025年4月22日,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孝义家家利超市有限公司楼东店采购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5年4月22日,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乙酰甲胺磷含量为0.033mg/kg,(标准要求为≤0.02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6月12日我单位收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报告编号:DBJ25141100465130286ZX)及检验报告。2025年6月16日将不合格通知书送达该单位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单位货架上存放2025年4月22日购进的不合格韭菜。2025年6月20日上午10点20分对该单位负责人王兵兵进行了询问调查,据该单位负责人王兵兵陈述:抽检的韭菜是2025年4月22日从寿光泽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能提供供货商许可证、产品进货票据。当时购进10kg,总价74.05元,以9.98元/kg的价格销售,已经全部出售。经计算产品货值金额99.8元,违法所得共计99.8元。其已于2025年6月19日向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书面异议申请,并申请对复检样品进行再次检测,2025年7月31日我局收到复检报告,检验结论与初检结果一致,抽检产品不合格。
1、没收违法所得九十九点八元;2、罚款一万元。
10000.00元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3
2
孝市监处罚﹝2025﹞100号
2025年4月24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该单位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糕点区展示柜上存放咸奶油红丝绒慕斯蛋糕3盒,净含量120g,生产日期2025年4月24日8时,保质期72小时;椰奶面包5盒,净含量330g,生产日期2025年4月23日,保质期至2025年4月30日,上述采购食品未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孝市监新东队责改字【2025】49号)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孝市监新东队当罚字【2025】10号),给予该单位警告处罚,要求该单位按规定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2025年4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椰奶面包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咸奶油红丝绒慕斯蛋糕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但仍未能提供本批次检验报告。2025年5月8日9时31分对该单位负责人赵娜进行了询问调查,据该单位负责人赵娜陈述:两种产品保质期短,都是生产当天早上往回发货,上述产品是从山西福晋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椰奶面包购进了20盒,每盒8元;咸奶油红丝绒慕斯蛋糕购进了10盒,每盒9元。4月24日检查后立即要求供货商提供,已能提供两种产品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许可证,椰奶面包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咸奶油红丝绒慕斯蛋糕的检验报告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发过来。
罚款五千元。
5000.00元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7
3
孝市监处罚﹝2024﹞116号
2024年4月24日,我单位接到12315投诉举报函,内容称:3月25日在家家利超市楼东店购买了椰奶面包,生产日期2024年3月24日,保质期7天,消费金额12.8元,产品标签上标示面包改良剂。2024年4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乔国明(04111230131)、郭政杰(04111230087)去该单位检查,未发现该单位面包销售区存放投诉人投诉的椰奶面包。经核实,我局于2024年4月29日将该案件移送至晋中市太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局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太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山西福晋园食品有限公司的回复函,声称标签为孝义市家家利超市楼东店自行打印张贴。2024年6月3日上午10:00对该单位负责人王莉娟进行了询问调查。据该单位负责人王莉娟陈述:投诉人投诉在其店购买的椰奶面包标签上标示面包改良剂确实属实。上述产品是2024年3月24日从山西福晋园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的,当时共购进9盒,总价37.5元。检查时9盒已全部销售完,按每盒12.8元销售的,标签不完善的只有1盒,是投诉人购买的那盒。出现上述标签问题是由于促销员在销售理货过程中,发现有一盒面包合格证脱落,没有向主管汇报请示,自行参照同款产品编辑信息并进行了打印,由于对标签制作要求不太了解,造成了合格证标示信息不完整。
1.没收违法所得十二点八元;2、罚款五千元。
5000.00元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