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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亿嘉宏购物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赖见弟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320826MA1XAATG6C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涟水县五港镇五港居委会桥东组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涟市监处罚〔2023〕03367号
当事人于2018年10月11日经核准登记在涟水县五港镇五港街设立1家超市,经营面积1500平米,从事预包装食品,农产品、日用百货等产品销售。2023年9月14日,当事人从涟水县农批市场王清蔬菜经营部购进10斤小青菜,购进价格为1元/斤。2023年9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配合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超市销售的小青菜进行抽样检测。经检验,结论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0月20日,我局收到上述小青菜的检验报告(NO:FZH09005405622),并于当日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截至送达检验报告时,当事人购进的上述小青菜已销售完,销售价格为1.38元/斤,货值金额为13.8元,违法所得13.8元。当事人对上述小青菜采取了召回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13.8元;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元
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2
2
涟市监处罚〔2023〕03179号
当事人经营的“蓝景秀女士舒适口罩”所印有的商品条码号6751244345269,“蓝景秀舒适男士口罩”所印有的商品条码号6751244345252,“迪羊夫内裤”所印有的商品条码号8769265555555均为伪造,当事人经营的“明星口罩”产品所印有的商品条码号6979234965352和“卡卡熊鞋垫”产品所印有的商品条码号6945801354881均为未经核准注册。当事人经销的所有上述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合计为314.6元,当事人经销上述涉案产品获取的利润合计为27.5元。当事人未缴纳经销上述产品的相关税收。
罚款金额1,472.5元;没收违法所得27.5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472.50元
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4
3
涟市监处罚〔2023〕00090号
当事人于2018年10月11日经核准登记在涟水县五港镇五港街设立1家超市,经营面积1500平米,从事预包装食品,农产品、日用百货等产品销售。2022年1月7日,当事人从涟水县铭大调味食品超市购进90袋“正顺”牌陈醋,购进价格为1.2元/袋。2023年4月22日,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超市销售的“正顺”牌陈醋进行抽样检测。经检验,结论为: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要求、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5月11日,我局收到上述陈醋的检验报告(NO:FL23041886),并于2023年5月12日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截至送达检验报告时,当事人购进的上述陈醋还剩余12袋未销售,当事人退还给供货商45袋,实际销售33袋。陈醋销售价格为1.5元/袋,货值金额共为67.5元,违法所得49.5元。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时,对上述不合格陈醋采取了召回措施。 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陈醋时,查验了供货商的许可证,但是没有查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做到态度端正、积极配合。 根据以上事实,我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陈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属初次违法,能够说明上述陈醋的来源,且货值金额不满一万元,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减轻处罚的情形,依据《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附件3(淮安市市场监管系统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第六条规定,可以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上述未销售的12袋“正顺”牌陈醋; 2、没收违法所得49.5元; 3、罚款1000元; 罚没款合计1049.5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9.5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元
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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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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