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王实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实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11MAD03JDH0M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双于村东南侧200米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兰市监处罚〔2026〕28号
2026年3月31日我局收到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辖区黑龙江王实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呼兰白酒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一份,检验结论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2026年4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双于村东南200米处的黑龙江王实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No:HKCJ2500105-3595)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HKCJ2500105-3595),并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实当场签收,送达文书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库房进行了现场检查,没有发现涉案批次的呼兰白酒,当事人在收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检或异议申请。因当事人涉嫌生产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呼兰白酒,2026年4月14日执法人对案件来源进行登记,2026年4月20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指定王子旭、杨俊薇为办案人员。
2026年4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法人王实进行了询问,经调查该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生产了一个批次共60瓶(产品名称:呼兰白酒、商标:呼兰河、规格型号:500ml/瓶、60%vol),因该批次白酒在入库时检验员仅凭经验判断酒精度,未按规定使用专业检测设备进行精准检测,导致该批次白酒的酒精度不合格,该批次白酒生产了十箱、每箱6瓶、共60瓶,销售价格每瓶20元,货值金额1200元,因为这批白酒是酒精度60度的第一批产品,只有两箱卖给了位于呼兰区建设街大江广厦1#楼1层28号的黑龙江呼兰河商贸有限公司,其余八箱都送给了合作商品尝,有赠与清单作为佐证。该公司在接到不合格白酒检验报告当日在公司显著位置张贴了《关于召回不合格呼兰白酒的通知》,后续经过该公司与收到该批次白酒的商家联系,没有收到实物退回。针对此次不合格情况,该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启动召回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影响;二是对入库检验环节进行全面整改,对该检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行酒精度等关键指标的仪器检测流程,每批次产品必须经设备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三是组织全体生产、检验人员开展质量管控专项培训,强化按规操作意识,明确质量责任;四是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检验流程监督机制,安排专人每日核查检验记录,确保各项质量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后续定期对生产各环节进行自查自纠,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抽检,确保所有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2026年5月6日,我局执人员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经过核查该公司白酒酒精度不合格问题已整改落实完成。
经向当事人调查询问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将当事人违法事实调查清楚,并于2026年5月8日案件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黑龙江王实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呼兰白酒,货值金额1200元、违法所得240元。
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肆拾元整、2.并处罚款伍仟元整,合计罚款:伍仟贰佰肆拾元整。
5000.00元
哈尔滨市呼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6
2
呼兰市监处罚〔2025〕142号
经查,黑龙江王实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桶装呼兰河白酒,在标签上印有呼兰老字号,执法人员在哈尔滨商务局网站上发布哈尔滨老字号企业名录中没有查到该企业的备案记录。据该公司负责人讲述,该公司未向商务部门申请过老字号认定。
不予行政处罚
0.00元
-
2025-1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