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鑫盛生鲜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常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84MAD0LR658F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宁安市东京城镇团结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安市监处罚[2024]133号
当事人经营的“煎饼”,供货商:牡丹江市阳明区宏顺干果果脯批发行,产品标签上包括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供货商,缺少生产者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现场发现4袋,进货价格8元,销售价格10元,未建立销售记录,无法确定其他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小经营备案表的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执法人员现场制作并经当事人确认签字的《现场笔录》1份计2页,证明检查时的现场情况;
3.执法人员现场制作并经当事人确认签字的《询问笔录》1份计3页,证明当事人销售涉案食品的事实;
4.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合法身份。
5.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清单文书编号:071501,证明现场扣押的物品的数量明细。
6.现场发现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照片,证明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7.当事人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单、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证明当事人履行查验货制度。
罚款0.1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元
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