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荆江蛋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霞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23MA48RA2J42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上车湾镇分洪村七组(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监利市监处罚﹝2026﹞12号
2025年11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监利荆江蛋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负责人已知晓此事,经现场检查,2025年9月3日,监利荆江蛋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熟咸鸭蛋已全部销售,无库存,执法人员调取了2025年8月2日的监控照片、员工出勤记录表以及2025年9月3日员工出勤记录表,监控记录和员工出勤记录表显示2025年8月2日只进行了皮蛋的灯照工序,食品包装车间无人工作。该公司是于2025年9月1日收到订货单后,9月3日开始生产并送检。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订货单、发货单以及9月3日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产品检测项目均符合标准。负责人就产品生产日期篡改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由于车间员工操作失误,将日期误喷制为2025年8月02日,发现日期错误后,员工为了节省包装材料成品,当即在原喷码纸上擦拭掉8月02日日期,然后重新喷制为2025年9月03日。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禁止下列食品标识违法行为:(一)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规定。依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罚款。
5000.00元
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