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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友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友兴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4MA1GWKK77P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行公路3188号8幢J1497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嘉处﹝2023﹞142023006016号
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办公文具用品的销售,在天猫平台上开设了一个店铺,名称为“友嘉办公专营店”。当事人于2022年3月2日,以1.3元/瓶的单价,向义乌贝丝进出口有限公司购进“珂比雅®深海绿洲净透洗甲水”768瓶,共计花费998.4元,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该产品外包装上标示“产品名称:珂比雅®深海绿洲净透洗甲水,成分:去离子水、乙酸丙酯、乙醇、色粉、维生素C等。用法:用洗甲棉取适量涂于甲油处,轻轻来回搓拭。生产企业:广州市靓肤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0600,执行标准:QB/T2287-97”,产品主要用于指甲的清洁,属于国产的普通用途化妆品。经核实,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系统中未查见上述产品的备案资料,案发后当事人联系供货商义乌贝丝进出口有限公司确认无法提供该化妆品的备案资料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上述产品,当事人以6.5元/瓶的价格上架销售,共768瓶,故承办人员认定货值金额为4992元。因店铺优惠活动,当事人实际销售价格为3.5元/瓶及6.5元/瓶不等,一共销售372瓶,实际销售金额为1457元,故承办人员认定其违法所得为1457元。再查,当事人在化妆品经营活动中,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产品时,未查验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没有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当事人无法提供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案发后,当事人立即进行召回并将产品下架,同时将剩余产品做退货处理,积极减轻危害后果。
没收违法所得0.145700万元,罚款0.200000万元,警告
200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