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老隆镇袁远修脚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仁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1622MACEQKKQ85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东风路58号之二104〔居民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44162210000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卫公罚〔2023〕3号
龙川县老隆镇袁远修脚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为顾客提供生活美容服务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且该店从业人员王强、王万林、甘秀凌、袁仁爱未取得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被处罚人:龙川县老隆镇袁远修脚店(法人:袁仁爱,性别:女;地址:龙川县老隆镇东风路58号;联系电话:15891455986;身份证号码:******************)
本机关依法查明:龙川县老隆镇袁远修脚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为顾客提供生活美容服务和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2023年6月20日);2、袁仁爱询问笔录(2023年6月20日);3、现场照片(2023年6月20日,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照片);4、袁仁爱询问笔录(2023年6月27日)为证。
你(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为顾客提供生活美容服务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你(单位)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警告;2.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合并处罚,本机关决定予以你(单位)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16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龙川支行(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文明路22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龙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东源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600.00元
龙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3-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