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嘉兴三特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华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3MA28B0139X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振华路1幢3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6-27
浙桐乡劳人仲案(2018)56号
黎**
嘉兴三特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01
2021-03-20
(2021)浙0483执恢453号
其他案由
黎**、嘉兴三特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争议仲裁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2
2020-06-05
2020-03-27
(2019)浙0483执4353号
黎**、嘉兴三特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争议仲裁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市监处罚〔2024〕247号
现查明,嘉兴三特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登记成立,已停业六个月以上。2020年度、2021年度未按规定报送企业年度报告,连续二年被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梧桐税务分局证明,税务机关已将其纳入税收非正常户管理。2023年02月09日本局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spanclass="cbz">《关于对淮安壹零叁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等983家企业年报催报公告》</span>,限期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主动申请办理补报年报、变更登记事项或主动进行注销登记等,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2023年11月23日我局前往当事人核准的住所进行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经营活动的迹象。截至我局检查当日,当事人仍未补报企业年度报告。2023年12月1日,本局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向当事人发出<spanclass="cbz">《询问调查通知书》</span>,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来本局接受调查。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属于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1
2021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01
2020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