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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有良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63033560390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昌区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4号地块1栋25层8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3-11
(2019)鄂0102民初722、723号
借款合同纠纷
聂**,李**
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王**,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黑龙江中现信息有限公司,鼎责(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鼎责(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9-19
(2019)鄂0102民初723号
借款合同纠纷
李**
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王**,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黑龙江中现信息有限公司,鼎责(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鼎责(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2
2019-03-21
借款合同纠纷
聂**
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王**,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黑龙江中现信息有限公司,鼎责(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鼎责(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3
2019-03-21
借款合同纠纷
李**
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王**,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黑龙江中现信息有限公司,鼎责(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鼎责(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9-01
2019-08-28
(2019)鄂0102民初72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聂**与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84704.00元
民事案件
2
2019-08-31
2019-08-28
(2019)鄂0102民初72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李**与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3934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监处罚﹝2025﹞273号
经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24)鄂0106刑初918号《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银燕(化名“张晋荣”),女,1970年9月10日出生于山西省万荣县,公民身份号码:3*****************9,汉族,初中文化,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以鄂武昌检刑诉〔2024〕79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银燕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4年10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哈尔滨嘉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武汉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在本市武昌区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4号地块1栋25层8室注册成立,负责人王有良(另案处理)。被告人张银燕(化名“张晋荣”)于2015年入职嘉华武汉公司,同年3月担任嘉华武汉公司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期间,被告人张银燕受王有良指使,伙同骆彩霞、唐艳娟(均已判刑)等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项目合作、经营投资存款返利等业务为由、通过发送宣传资料、召开宣传会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投资黑龙江中现信息有限公司矿业股、乳业股项目、黑龙江优谷公司的优谷项目,以及影视基金、体彩等项目,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分别与张爱华、金明珍等人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股权代持证书,以现金、刷卡支付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后由王有良支配使用,造成大量资金无法向投资人兑付。经审计:被告人张银燕任职期间,参与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5亿余元,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7000余万元……本院认为,被告人张银燕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上述事实确认当事人的员工张银燕利用公司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还查,2025年3月18日本局前往当事人《营业执照》登记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4号地块1栋25层8室。因无法联系当事人负责人王有良、员工张银燕到场,在该地址物业管理方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经理的陪同下,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不在该地址办公经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元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18-07-3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