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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孙志广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志广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9MA5YJ2AP4F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东阳镇东阳村鲜家湾社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北碚市监处罚〔2023〕345号
2023年8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药品柜台上发现盐酸普萘洛尔片、腹痛水、抗病毒口服液已经过期,本局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过期药品拍照并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文书编号:渝北碚市监强制 [2023]51号)。为进一步查清事实,2023年8月11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其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孙志广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3年8月14日案件调查终结。经查:上述过期药品的具体情况如下:1、盐酸普萘洛尔片,1瓶已开封,剩余97片,与氯化钾片、醋酸地塞米松片等其他有效期内药品存放在药品柜上,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0133,生产企业:江苏亚邦夏普森药业有限公司,批号:E210612,生产日期:20210604,有效期至2023年6月3日,规格:100mg×100片,100片/瓶,该批次盐酸普萘洛尔片是2021年11月23日从重庆渝进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进货价格20.18元/盒,该药品未单独使用, 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20.18元/瓶×1瓶=20.18元。2、腹痛水,与布洛芬缓释胶囊等其他有效期内药品存放在药品柜上,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067,生产批号:2105051,生产企业:山东新大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年05月05日,有效期至2023.4,规格每瓶装10ml,该批次腹痛水是2022年5月31日从重庆渝进药业有限公司购进,剩余数量1瓶,使用价格为7元/瓶。货值金额7元/瓶×1瓶=7元。3、抗病毒口服液,与复方氨酚溴敏胶囊等其他有效期内药品存放在药品柜上,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0823,生产批号:210340,有效期至2023.02,规格每1毫升相当于饮片0.43克,该批次抗病毒口服液是2022年6月21日从重庆普健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剩余数量6瓶,使用价格为2元/瓶。货值金额2元/瓶×6瓶=12元。综上,上述过期药品的货值金额为:20.18元+7元+12元=39.18元。由于上述药品无使用记录,无法证明相应药品的使用时间,无法核实过期后是否使用,因此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10000.00元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