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宝亿隆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伟锋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283MA53P7Y19J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首洞村路牌南侧205米(定江村首洞一村民小组3号厂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07
2021-04-21
(2021)豫0191民初7863号
追偿权纠纷
河南三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陈**、黎**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4072.5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高交罚﹝2025﹞01855号
2025年02月19日08时04分,当事人肇庆市宝亿隆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驾驶粤H37861粤H7557挂重型6轴货车由南岸往小湘方向行驶,途经西江大桥高要往端州方向监测点(地址:西江大桥高要往端州方向监测点)时,经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传的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显示该车执法总重为50.13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确认该车车货限载值为49.000吨,超限值为1.13吨,且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未经许可使用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有非现场检测单、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等证据。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07
2
粤肇交罚﹝2025﹞00598号
2024年08月28日23时28分,当事人肇庆市宝亿隆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罗汉驾驶粤H76597/粤RG328挂重型6轴货车由高要禄步往端州方向行驶,途经肇庆市端州区G321线K101+900M时,经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传的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显示该车执法总重为51.84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确认该车车货限载值为49.000吨,超限值为2.84吨,且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未经许可使用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等证据。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7
3
粤高交罚﹝2025﹞01359号
2025年04月14日15时0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肇庆市高要区禄步超限检测点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肇庆市宝亿隆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H99705粤H7713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半挂车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上述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
2025-06-04
4
粤江交罚﹝2025﹞00620号
我局依法查实,执法人员通过“广东省治超联网系统”核实于2025年03月期间,肇庆市宝亿隆运输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袁跃中驾驶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粤HL5258(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江门到中山,分不同运输趟次分别经江海区外海大桥的治超非现场监测点(地址:江海区外海大桥(S364线K51+469m))路面不停车检测系统检测,该车轴数是6轴,累计超限2次,累计超限46吨,平均超限率47.765%。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构成公路违法超限行驶。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件复印件、车辆检测数据单等证据予以证实.
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元)
23000.00元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28
5
粤中交罚﹝2025﹞00554号
2025年02月19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上传的超限运输车辆数据,发现2025年02月15日19时51分,当事人肇庆市宝亿隆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HL5258重型半挂牵引车擅自在广东省中山市S530三角快线大南沙大桥(南行)路段超限行驶,经广东省中山市S530三角快线大南沙大桥(南行)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该车6轴,载货总重60.75吨,限重49.000吨,超限11.75吨。经查,该车所有人是肇庆市宝亿隆运输有限公司,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车辆信息、企业信息、非现场检测单、抓拍说明、询问笔录等。
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
55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03
6
粤云交罚﹝2024﹞41016号
2024年1月28日10时30分,执法人员巡查至G324线K1160+300米路段,依法对粤H27860/粤H7597挂货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货车的平板挂车上装载18捆红砖,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红砖脱落。驾驶员徐悦绍出示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电子照片。自述受肇庆市宝亿隆运输有限公司聘请,驾驶该货车从都杨装载红砖运往云城,运费600元/车。执法人员对现场拍照取证。经执法人员核查,粤H27860/粤H7597挂货车在营运状态,所属业户为肇庆市宝亿隆运输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登录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证,肇庆市宝亿隆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H27860/粤H7597挂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的违法行为已于2024年1月16日被我局第一次查处,本次属第二次查处。当事人使用粤H27860/粤H7597挂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14
7
粤云交罚﹝2023﹞32231号
根据G324线迳口路段罗定市方向检测点(G324线K1195+700M)不停车超限检测称重仪检测数据:2023年10月13日07时06分,粤H95979/粤W0422挂货车涉嫌在G324线K1195+700M违法超限行驶。2023年11月30日,粤H95979/粤W0422挂所属业户肇庆市宝亿隆运输有限公司委托梁建朝到我局接受调查。梁建朝自述2023年10月13日07时06分,由其本人驾驶粤H95979/粤W0422挂货车装载水泥砖,从云浮运往罗定,行驶G324线公路,经过G324线K1195+700M处不停车超限检测仪,通过显示屏得知测得粤H95979/粤W0422挂货车已超载。梁建朝确认当天称重仪检测数据:粤H95979/粤W0422挂货车为六轴车,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吨,该车车货总重为51.075吨,超过国家限定装载标准2.075吨,并自述该趟运输没有申请《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使用粤H95979/粤W0422挂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视频资料、现场照片、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