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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钱洋法注册资本:2999.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81MA2MWQ5404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团结东路东方国际大厦1307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28
(2026)苏0213民初2141号
劳务合同纠纷
姚**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叶**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
2026-05-27
劳务合同纠纷
殷**,余**,付**,殷**,纪**,杨**,肖**,余**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叶**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3
2026-03-26
(2026)苏0213民初2183号
劳务合同纠纷
郭**
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叶**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4
2025-12-19
(2024)苏0213民初1638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赵**
刘**,叶**,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5
2025-07-21
(2024)苏0213民初1638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赵**
刘**,叶**,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6
2025-04-03
(2024)苏0213民初1638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赵**
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刘**,叶**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7
2025-01-09
(2024)苏0213民初1638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赵**
叶**,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刘**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8
2024-08-23
(2024)苏0213诉前调727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赵**
刘**,叶**,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9
2024-07-31
(2024)苏0213诉前调727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赵**
叶**,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刘**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10
2024-07-25
(2024)苏0213民初6228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王**
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6
(2026)苏0213民初2141号
劳务合同纠纷
姚**
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叶显才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
2026-03-25
劳务合同纠纷
纪**
殷康军;肖青松;杨云希;殷文坤;纪孟君;余晶显;余六一;付学来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19
2022-05-19
(2022)粤0115民初76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东得佐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5-14
2019-08-28
(2019)苏0481执保125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福泰建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800000.00元
执行案件
3
2019-12-27
2019-10-22
(2019)渝05执异549号
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等案外人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即人社监罚决﹝2025﹞N-009号
该单位未按规定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且经限期整改拒不改正。
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80000.00元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3-26
2
京建法罚(市)字﹝2023﹞第010761号
房山区拱辰街道FS00-LX04-0001地块(南侧)R2二类居住用地、FS00-LX04-0002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C01#住宅楼等6项)由北京安顺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北京宏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北京市房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你单位安徽省京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二次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单位。本机关于2023年10月24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已进场施工人员100人,施工现场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十四条第(二)款“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存在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违法情节。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劳务分包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给予你单位处7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75000.00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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