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传文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宁传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122MA2PFBCP63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白龙镇镇东社区振兴小区安置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6〕35号
经询问当事人,当事人表示在其经营场所内发现的涉案白酒均为过节时家里亲戚朋友赠送的,故无法提供进货单据。其也不知道涉案古井贡酒为假冒侵权的白酒,所以放在店内进行销售,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售出。经查证,“年份原浆”的商标系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注册,具有商标注册证(第22867480号)且在有效期内。现场检查中发现的6瓶古井贡酒年份原浆5年版外包装上均有“年份原浆®”的标示、生产厂家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书中认定,上述已被扣押的白酒与其产品不一致,属于侵犯其“年份原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对此鉴定结果无异议,认可鉴定结果。当事人店内古井贡酒年份原浆5年版的销售价格为105元/瓶,由于当事人未建立进货及销售台账,无法确定是否售出过涉案商品,故本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涉案金额为630元。经询问当事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和本机关相关信息,未发现当事人有同一类型违法行为。
1;警告; 2;罚款陆佰零伍元; 3;没收古井贡酒年份原浆5年版(40.6%vol,425ml/瓶)6瓶。
605.00元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