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南阜明德昌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武耀德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106862849160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南阜村村委会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07
承揽合同纠纷
山西刚正信息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市南阜明德昌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2
2020-08-20
(2020)晋0110民初100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王**
太原市南阜明德昌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3
2020-08-13
(2020)晋0110民初100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王**
太原市南阜明德昌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4
2020-08-13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
太原市南阜明德昌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15
2020-03-31
(2020)晋0110民初7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山西锦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太原市南阜明德昌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6-11-15
2016-11-15
(2016)陕0104执1746号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祝**与被执行人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南阜社区居民委员会、太原市阜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6-08-24
2016-08-24
(2016)陕0104执1746号之一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莲湖区农工法律服务所与被执行人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南阜社区居民委员会、被执行人太原市阜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695000.00元
执行案件
4
2016-05-23
2016-05-23
(2016)陕01民终3365号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西安市莲湖区农工法律服务所与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南阜社区居民委员会、太原市阜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5-12-13
2015-12-13
(2014)莲民初字第03729号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西安市莲湖区农工法律服务所与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南阜村民委员会、太原市阜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晋处罚〔2026〕336号
该经营主体2023和2024连续两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之规定。构成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