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启文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MA6GGTR19H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新塘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3
(2025)黔0201民初158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州市坪地乡红火木材经营部
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2
2024-01-17
(2023)黔0201民初7516号
劳动争议
李**
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3
2024-01-17
(2023)黔0201民初7514号
劳动争议
李**
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4
2023-10-12
(2023)黔0201民初6282号
承揽合同纠纷
蒋**
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5
2023-08-10
(2023)黔0201民初3539号
民间借贷纠纷
代**
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贵州省通林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6
2023-02-28
(2023)黔0201民初704号
合同纠纷
李**
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7
2022-09-22
(2022)黔0201民初5344号
劳动争议
朱**
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8
2021-11-24
(2021)黔02民终3209号
劳动争议
陈**
贵州省通林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8-06
(2021)黔0201民初4419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费**
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1-08-06
(2021)黔0201民初4418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王*
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9
2022-02-22
(2021)黔02执恢83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4-01
2022-03-08
(2021)黔0201执4374号
运输合同纠纷
王勇、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3-30
2022-03-07
(2021)黔0201执3989号
其他案由
杜*、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4
2022-03-30
2022-03-08
(2021)黔0201执4394号
运输合同纠纷
费**、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3-24
2022-03-02
(2022)黔02执异40号
借款合同纠纷
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12-29
2021-08-17
(2021)黔0201执3244号
劳动争议
田**、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7
2021-12-28
2021-11-26
(2021)黔02民终3209号
劳动争议
陈**、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等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1-12-15
2021-10-20
(2021)黔执复193号
借款合同纠纷
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09-30
2021-09-18
(2021)黔0201执2362号
运输合同纠纷
王**、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1-09-30
2021-09-20
(2021)黔0201执3289号
租赁合同纠纷
王**、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矿安监黔煤执二罚﹝2025﹞146号
1.煤矿未认真落实井巷维修制度。11102采煤工作面回风通道岔口处15m段巷道底鼓,部分高度不足;11103回风巷开口往里约100m处,巷道底鼓来压导致U型棚棚腿变形收窄;2.煤矿部分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11103回风巷带式输送机58#至60#机架段皮带托辊端部被织物缠绕;下层皮带摩擦机架立柱。(2)1532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和1110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的应急广播出现故障,不能发出应急指令。(3)11102回风巷风门处巷道底鼓严重,导致风门墙体变形、开裂。(4)11102回风巷内设置的风门开闭传感器用塑料带吊挂,未固定。(5)1532运输大巷带式输送机转载点安设的防尘喷雾雾化喷头未对着转载点扬尘处。(6)111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风筒末端设置的风筒状态传感器,未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垂直悬挂对称跨骑在风筒上;3.孙毕富未取得探放水特种作业操作证,于2025年7月21日中班上岗施工11103运输巷探放水作业;4.11102采煤工作面开采的11号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未按设计构筑防火门墙并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5.副斜井使用绞车提升,部分托绳辊被矿渣掩埋,未保持转动灵活,偏离钢丝绳运行轴线方向的2个托绳辊被磨穿;6.新副斜井地面绞车提升钢丝绳未按要求每天检查1次;7.副斜井2#、3#躲避硐室处的2台提升信号装置最近一次防爆性能检查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未做到每月检查一次;8.11103回风巷带式输送机的机头,未设防护栏及警示牌。
1.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3.对煤矿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4.对煤矿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5.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6.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7.对煤矿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8.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合并对煤矿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24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10-20
2
黔﹝能﹞煤安罚﹝2025﹞28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监察执法二处对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开展了检查。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发现该矿存在煤矿10701采煤工作面开采自燃煤层未按规定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10701综采工作面中的注氮管路未延伸进采空区,未采取注氮措施,仅采取喷洒阻化剂措施(设计采用注氮防灭火为主、喷洒阻化剂防灭火为辅的综合防灭火措施)的重大隐患仍组织生产及其他违法违规的问题。2025年4月2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日(整顿内容:思想认识、安全管理、防灭火管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黔煤安监执二告〔2025〕115号),并抄送我局,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暂扣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319〕}。
暂扣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319〕}
-元
贵州省能源局
2025-05-12
3
黔煤安监执二罚﹝2025﹞115号
1.煤矿部分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井下在用编号为Q8-1-2的QJZ-200型低压真空启动器喇叭嘴未安装金属垫圈。(2)111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防突风门设置的防逆流装置锈蚀严重,现场试验时起不到防逆流的作用。(3)1507运输石门带式输送机、11103-2运输巷第3部带式输送机机头皮带跑偏,10701综采工作面液压泵站处的带式输送机有连续3个皮带架的皮带超出托辊端部边缘达50mm。(4)主井底车场配备的架空乘人装置应急救援担架未调整好抱索位置。(5)1463运输石门、11103-2运输巷等多处消防器材配备点的消防铲挪作他用,无消防沙袋或者消防桶。(6)10701回风巷中的顶板离层观测仪、一采区绞车房绞车深度指示器等污损,不能观测读数。(7)10701运输巷内有一台开关被矸石堆埋;2.煤矿10701采煤工作面开采自燃煤层未按规定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10701综采工作面中的注氮管路未延伸进采空区,未采取注氮措施,仅采取喷洒阻化剂措施(设计采用注氮防灭火为主、喷洒阻化剂防灭火为辅的综合防灭火措施);3.一采区水泵房、一采区回风上山、1415联络巷等重点区域出入口未设置人员定位系统读卡分站;4.开采自燃煤层的10701综采工作面未按设计构筑防火门墙并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回风巷防火门墙门框内有电缆,运输巷防火门墙门框内有电缆和带式输送机;两巷内配备的沙袋分别不到10袋,不能有效封闭防火门;5.煤矿未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1)10701综采工作面部分综采液压支架未安设压力表或者显示数值达不到24MPa;第27#与28#、67#与68#、79#与80#液压支架架间高差超过侧护板的三分之二,61#与62#液压支架咬架,端头支架处未进行“二梁八柱”加强支护;超前支护段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未穿底鞋,相邻的单体液压支柱进入底板深度较大;部分单体液压支柱未拴保险绳,部分三用阀未保持一致方向。(2)11103回风巷回风通道口处巷道采用架棚支护,支架间未设牢固的撑杆或者拉杆;6.主斜井底落平段巷道采用锚杆+锚索支护,分别存在1棵锚杆和锚索支护失效,且顶板破碎离层出现兜网现象,未及时处理;7.2025年3月25日现场检查瓦检员瓦检记录本,发现2025年3月24日进行瓦斯检查时,未按规定测定并记录111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11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11102材料硐室等地点的二氧化碳浓度;8.主斜井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多处地段乘人吊椅至巷道一侧突出部分的间距小于0.7m;使用非固定抱索器,未设置乘人间距提示和保护设施;1570上下人平台附近吊椅刮擦底板;部分地段存在乘坐人员碰撞托绳轮立架现象。一采区运输上山架空乘坐装置机头往下20m附近乘人吊椅至巷道一侧突出部分的间距小于0.7m;沿途紧急停车装置拉线未延伸至机头;9.副斜井为倾斜井巷运输,2025年3月26日检查时发现副斜井车场处一辆矿车使用可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10.2025年3月25日入井检查发现流动电钳工吴筛子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11.2025年3月15日至16日未开展111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
分别1.对煤矿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罚款(¥25,000.00);2.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天(整顿内容:思想认识、安全管理、防灭火管理),处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罚款(¥500,000.00);3.对煤矿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罚款(¥25,000.00);4.对煤矿给予警告,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20,000.00);5.对煤矿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10,000.00);6.对煤矿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10,000.00);7.对煤矿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10,000.00);8.对煤矿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罚款(¥25,000.00);9.对煤矿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罚款(¥25,000.00);10.对煤矿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10,000.00);11.对煤矿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10,000.00)。合并拟对煤矿给予警告,责令停产整顿3天(整顿内容:思想认识、安全管理、防灭火管理),处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670,000.00)罚款。
55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4-30
4
黔六交执02﹝2025﹞第0528号
2025年3月24日,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员超限运输货物的行为,被六盘水市钟山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有当事人笔录,视频资料为证。
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涉嫌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员超限运输货物的行为,违法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六盘水市钟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5-04-09
5
黔﹝钟山区﹞煤安罚﹝2024﹞ZY11-1号
1.11103-1采煤工作面未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2.11103-1采煤工作面中段有4根花边钢梁受顶板来压影响变形严重且存在失效的支柱;3.2024年11月11日检查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时11103-1采煤工作面共12人,其中8人未在《11103-1采煤工作面整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签字表上签字;4.煤矿未按要求每10日对煤矿总回风巷进行1次全面测风,现场检查时测风记录牌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
给予警告,处罚款陆万元(¥60000.00)
60000.00元
六盘水市钟山区能源局
2024-12-20
6
黔煤安监执二罚﹝2024﹞145号
1.地面主要通风机房在用的GF5型风流压力传感器(编号:3538,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9月7日)、地面永久瓦斯抽放泵房在用的CJG10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编号:2100155,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9月8日)超过检验有效期,未及时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2.抽查煤矿1463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视频,2024年8月8日17点19分在该地点的地测副总罗玉排未随身携带自救器;3.1463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传感器未吊挂;4.未对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高负压抽放进气管路上安设的水封防爆箱进行检查,2024年9月25日检查时防爆箱内无水;5.10701采煤工作面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自2024年8月21日采煤机因故障暂停使用,未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6.煤矿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未对回采结束的采煤工作面及其他密闭进行每周1次抽取气样分析;7.煤矿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具备检测标识卡是否正常或唯一性的功能(煤矿已自查出,现正在进行整改);8.煤矿未按“无视频不作业”要求安装视频摄像头并确保视频及时上传至贵州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现煤矿井下作业场所安装视频56处,仅上传30处视频(煤矿已自查出,正在整改中)。
分别1.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罚款(¥25,000.00);2.对煤矿给予警告,处贰万元罚款(¥20,000.00);3.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罚款(¥25,000.00);4.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罚款(¥25,000.00);5.对煤矿给予警告,处贰万元罚款(¥20,000.00);6.对煤矿给予警告,处贰万元罚款(¥20,000.00);7.因煤矿已自查出该隐患,正在整改中,未造成危害后果,建议不予处罚;8.因煤矿已自查出该隐患,正在整改中,未造成危害后果,建议不予处罚。合并对煤矿给予警告,处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000.00)罚款。
4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10-22
7
钟山自然资行处字﹝2024﹞第27号
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于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擅自占用钟山区大河镇大箐村2013.44㎡土地修建炸药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订版)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非法占地的违法事实。
一、责令你单位将非法占用的钟山区大河镇大箐村2013.44㎡土地退还给钟山区大河镇大箐村集体;二、没收你单位非法占用钟山区大河镇大箐村2013.44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对你单位非法占用钟山区大河镇大箐村2013.44㎡土地(永久基本农田86.38㎡,耕地1098.76㎡,灌木林地828.3㎡)的行为,按照永久基本农田每平方米30元,耕地每平方米20元,非耕地每平米10元的标准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万贰仟捌佰肆拾玖元陆角(¥32849.6)。
32849.60元
钟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4-06-07
8
黔煤安监执二罚﹝2024﹞121号
1.煤矿开展“双全日”工作有差距。(1)煤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未明确机电管理部门对井下视频摄像头的管理职责。(2)2024年4月5日现场检查时,1532运输大巷内有3人一起清理带式输送机下方的浮煤,未明确现场安全管理员。(3)2071运输联络巷中带式输送机的烟雾传感器和一氧化碳传感器吊挂位置不合理。(4)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越位保护安装位置不规范,急停拉线未延伸到机头;2.未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2071运输巷超前支护段巷道内部分铰接顶梁的插销未插接到位;2113-1切眼掘进工作面迎头附近有两根液压支柱失效,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3.1532水泵房、2113-1回风巷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未每月进行一次防爆性能检查;4.2024年4月5日现场测试,2071综采工作面进风巷安装的风向传感器当风流逆转时,不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5.2071综采工作面现正在更换支架推移千斤顶等大型部件,无相关的安全措施;6.抽查2113-1运输巷第11循环、2113-1切眼第3循环探放水钻孔施工原始资料,苏远明、卢林义和张国权、罗培贵(每2人为一组),未持有探放水特种作业操作证;7.1532进风联络巷综保开关过电流整定为18.8A,实际应为1A;8.2024年4月5日现场检查时,2113-1回风巷馈电开关跳闸,2113-1切眼迎头水泵开关失电未及时处置,导致2113-1切眼迎头积水达1m;1532轨道石门带式输送机混合使用带宽480mm、560mm的皮带。
分别作出:1.对煤矿给予警告,处贰万元罚款(¥20,000.00);2.对煤矿处壹万元罚款(¥10,000.00);3.对煤矿处壹万元罚款(¥10,000.00);4.对煤矿处壹万元罚款(¥10,000.00);5.对煤矿给予警告,处贰万元罚款(¥20,000.00);6.对煤矿处捌万伍仟元罚款(¥85,000.00);7.对煤矿处壹万元罚款(¥10,000.00);8.对煤矿处壹万元罚款(¥10,000.00)。合并对煤矿给予警告,处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00)罚款。
11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4-23
9
黔煤安监执二罚﹝2023﹞119号
1.煤矿2023年3月25日编制的《矿井防隔水煤柱设计》,要求井田边界防水煤柱取值不得小于40m,设计的2113-1运输巷(目前已掘348m,离井田边界防水煤柱距离为217m)与2113-1切眼(目前已掘13m,离井田边界防水煤柱距离为98m)相交处最近点留设的井田边界防水煤柱为20m,两个设计的井田边界防水煤柱数值不一致;2.2113-1运输巷带式输送机过反向风门墙垛的逆向隔断装置用铁丝捆绑固定,不可靠;3.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显示2023年11月6日未对2113-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4.未按规定对1507运输巷石门向2113-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第一部带式输送机供电的馈电开关进行低压漏电保护跳闸试验。运输下山带式输送机动力Ⅰ回低压馈电开关10月21日-10月27日未按照要求进行低压漏电保护跳闸试验;5.2113-1运输巷回风口安设的风速传感器、2071综采工作面回风巷风速传感器未按规定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进行调校,与实际误差值分别为0.8m/s和0.5m/s;6.主斜井井底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不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急停线设置过长且经试验无声光报警信号;7.主斜井井底架空乘人装置的水平轮所加装的保护罩只护住部分水平轮,起不到防护的作用。
分别1.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罚款;2.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罚款;3.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罚款;4.对煤矿处壹万元整罚款;5.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罚款;6.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罚款;7.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罚款。合并对煤矿处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罚款。
3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12-05
10
黔煤安监执二罚﹝2023﹞105号
现场检查时发现,煤矿人员定位系统部分个人信息设置错误,将瓦斯检查员工种设置为部门(通风科),造成系统中无法查询相关特种作业人员。
对煤矿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罚款。
2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