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晴世皇妃美容养生会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俊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0109MA78EFTW01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抖音:https://haohuo.jinritemai.com/views/shop/index?id=aXGtBENl&url_maker=shop_sdk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米东市监处〔2023〕087号
2023年10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水木尚城西门S1-401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晴世皇妃美容养生会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店西北角货架上摆放的一盒无中文标签存在重大瑕疵的化妆品有违法嫌疑。执法人员认为该化妆品无中文标签、标签存在重大瑕疵,可能危害人体健康,依法对这种化妆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经过现场检查,制作询问笔录,提取相关证据,执法人员完成了全部调查过程。
经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晴世皇妃美容养生会所经营使用外包装上标有“Huons”,内部产品上标有“A052109A”字样的无中文标签化妆品一盒(规格:2ml*50瓶/盒、每瓶**元、其中5瓶已被当事人马俊晴自行面部涂抹使用),该化妆品标签上无任何中文标识且未标注产品名称、全成分、净含量等重要内容,不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296.3-2008)基本要求“9.2化妆品标签所用的文字除依法注册的商标外,应是规范的汉字。”规定的规定,该化妆品标签存在重大瑕疵。该化妆品共一盒(包装上标注2mL*50,包装内实有45瓶),合计货值金额480元,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晴世皇妃美容养生会所自行使用了5瓶该化妆品,未销售,故无法确定销售使用无中文标签,标签存在重大瑕疵化妆品的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取证照片、被查封扣押的化妆品现场录像,证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晴世皇妃美容养生会所销售使用无中文标签、标签存在重大瑕疵的化妆品。
2.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晴世皇妃美容养生会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马俊晴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晴世皇妃美容养生会所是合法的经营者,经营者是马俊晴,企业类型是个体户的书证。
3.执法人员现场拍摄的照片、被查封扣押的化妆品,证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晴世皇妃美容养生会所销售使用无中文标签、标签存在重大瑕疵的化妆品。
4.马俊晴的询问笔录1份、被查封扣押的化妆品,证明该无中文标签、标签存在重大瑕疵的化妆品的货值金额,违法所得。
5.何杰妙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晴世皇妃美容养生会所销售使用的无中文标签、标签存在重大瑕疵化妆品的经营行为。
6.马俊晴、何杰妙身份证复印件2份,证明马俊晴、何杰妙两人身份的书证。
7.执法人员现场拍摄的照片录像,证明被查扣的化妆品标签无应当标注的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等内容。
2023年11月15日,本局向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晴世皇妃美容养生会所发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米东市监罚告【2023】087号)。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晴世皇妃美容养生会所经营者马俊晴于当日16时24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无中文标签、标签存在瑕疵的化妆品(共1盒45瓶);
2、罚款10000元(壹万元)。
10000.00元
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