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益科技(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建军 | 注册资本:50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2MA7JXUTC1C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塔子湖东路18号塔子湖J地块项目一期S栋B2单元32层办公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市监处罚〔2026〕12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与武汉星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星光国际小区慕金星光写字楼3栋的3台电梯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29日,每台电梯维保单价3800元/年,合同总金额为11400元。2026年3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维保的汉阳区星光国际小区慕金星光写字楼3栋进行电梯维保质量检查时,发现3栋L17号电梯(设备代码:31104201002018011806)存在限速器张紧装置电气开关失效、轿厢和对重缓冲器开关失效、底坑急停开关失效的问题。当事人在提供电梯维保服务时未严格执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表A-1 序号31 底坑停止装置工作正常”、“表A-2 序号12 耗能缓冲器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表A-2 序号13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工作正常”的相关规定,不能保证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武阳市监特令〔2026〕第0309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6年3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到汉阳区慕金星光写字楼3栋对L17号客梯(设备代码:31104201002018011806)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上述三个失效的开关均已恢复正常使用,当事人已完成整改。
根据电梯维保合同约定,当事人是按年收取电梯维护保养费用,且无法确定上述三个开关失效的开始时间,本局认定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未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