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维鸿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慕维超 | 注册资本:1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500394040207U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龙河路以南、解放路以西君临龙府7#105-20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1-08
(2024)皖1502民初86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徽维鸿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费**
裁判文书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六市监裕处罚〔2026〕276号
2026年2月8日,当事人的电梯维保人员巴香扬、严春雨在未到场开展维保作业的情况下,通过扫描96366平台的二维码,填报了虚假的六安天河职业中专学校食堂2#、3#电梯半月保记录,将维保结果登记为合格,并把不实维保信息上传至96366平台。当事人与六安天河职业中专学校签订了《安徽省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双方约定从由当事人对学校使用的16台电梯进行维保,维保费用共计36000元,一台电梯每年维护24次,每次的维保费用为93.75元,涉案2台电梯违法所得合计187.5元。2026年4月8日至11日、6月6日,当事人的电梯维保人员梁仁超、汪绪菊对江山赋盛唐小区26#2单元东梯等16台电梯开展维保作业期间,存在以下多项违规行为:1.梁仁超用手机翻拍汪绪菊的照片后,将照片上传至96366平台,在汪绪菊本人未到场参与其中8台电梯维保的情况下,在平台维保记录上代签汪绪菊的姓名。2.在以上16台电梯的维保作业中,二人均未在1楼大厅电梯入口处设置安全围挡、未佩戴安全帽;在对其中的13台电梯维护保养时,未开展电梯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光幕)测试,但在电梯维保记录中仍勾选检查结果正常。3.26#2单元东梯、西梯6月6日的维保记录未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当事人与安徽京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2份电梯维保合同,其中49台电梯的维保费用为116620元,12台电梯因在质保期内,无维保费用。根据合同约定,在本案涉及的16台电梯中,8台电梯每次的维保费用为99.17元,另外8台电梯每次维保时无维保费用,涉案16台电梯违法所得合计793.36元。综上,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总计980.86元。
1;罚款肆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玖佰捌拾元捌角陆分。
40000.00元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