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金榜美发用品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彦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3MA1AJ0EQ3T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街14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南市监处罚[2023]318号
经查,当事人在2023年6月5日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询问时提供了涉案三款产品的进货查验材料,但仍缺少卡凡烟酰胺氨基酸修护霜的出厂合格报告,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该产品进货价格为41.4元每瓶,销售价格为45元每瓶,售出45瓶,剩余3瓶,货值金额为216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哈尔滨市南岗区金榜美发用品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1页,证明其营业资质;
2、经营者张彦璐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页,证明经营者基本情况;
3、被委托人郭卫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页,证明被委托人基本情况;
4、授权委托书一份1页,证明被委托人的资格;
5、执法人员于2023年05月22日对哈尔滨市南岗区金榜美发用品商行进行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一份共3页,现场照片一份2页,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产品的情况;
6、执法人员于2023年06月05日对被委托人郭卫进行询问时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3页,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7、当事人提供的菲灵耀型润泽精华油及菲灵耀型盈润造型发蜡进货查验材料一份9页,证明当事人进货查验情况;
8、当事人提供的菲灵耀型润泽精华油及菲灵耀型盈润造型发蜡销售记录一份3页,证明上述产品销售情况;
9、当事人提供的卡凡烟酰胺氨基酸修护霜的进货查验材料一份 11页,证明当事人进货查验情况;
10、当事人提供的卡凡烟酰胺氨基酸修护霜的销售记录一份3页,证明上述产品销售情况;
以上证据均经当事人提供并签字、盖章确认,经执法人员查证属实。
警告#罚款1.0万元#
10000.00元
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