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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金升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5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名义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23MA1CD20KXF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育才路东一段路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8-23
2018-05-16
(2017)冀0425民初22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田**、林甸县金升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3502.78元
民事案件
2
2017-06-29
2017-06-21
(2017)冀0425财保278号
王**、林甸县金升运输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4-06-27
2014-06-27
(2013)额民初字第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额尔古纳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44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4-06-27
2014-06-27
(2013)额民初字第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额尔古纳市分公司与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4-06-27
2014-06-27
(2013)额民初字第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额尔古纳市分公司与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税稽二罚﹝2025﹞9号
偷税
处罚款37.5元。
37.50元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04-08
2
371329202401027
2024年08月14日 16时56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临沭县G327与青石路交汇处南对车辆冀J7S299/黑EJ426超(过期)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学宗15121217126、朱孟奇15121217064向驾驶员胡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告知申请回避的权利及检查事项。经调查发现:该车的主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该车挂车办理了车号为黑EJ426超(过期)的临时牌证,驾驶员出示了其从业资格证;该车所运输货物为挖掘机驾驶室,共计12件,规格大小相同,由山东运往天津,运费3500元,货到付款,驾驶员当场未能提供该挂车从事普通货运的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事后查明, 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当事人提供了挂车所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普货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当事人自愿放弃了陈述和申辩的权力。经调查认定,当事人林甸县金升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交执【2024】4号文件规定,违法程度较轻。主要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临时牌证复印件、视频资料。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15
3
冀0400交罚当罚决字【2024】30号
林甸县金升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案
罚款2500元
2500.00元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29
4
J371681202400341
2024年05月10日 14时00分,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邹平市月河六路与会仙一路交叉口附近,对牛西发驾驶的鲁M88166(黄色)黑EZ350超(白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赵在军****、李刚****向牛西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检查中发现:鲁M88166(黄色)黑EZ350超(白色)为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从淄博市桓台县到广西桂林市运输空调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对驾驶员和车辆相关证件进行了取证,驾驶员牛西发不能提供该车黑EZ350超的《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证据:交通运输执法现场笔录、交通运输执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陈述申辩书等。经调查认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邹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10
5
津交2023101480号
林甸县金升运输有限公司取得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11-21
6
冀献交综一罚决﹝2023﹞213
执法人员日常检查中,发现林甸县金升运输有限公司取得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车辆冀J7S299/临时行驶车号牌黑ES876超参加货物运输,经检查,该车挂车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
林甸县金升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案
1500.00元
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2
7
371373202300154
林甸县金升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已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13
8
冀高交罚〔2023〕1518号
林甸县金升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吉AZL934黑ET386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高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3-09-27
9
津交2023101174号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营
当事人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营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08-30
10
371725202301566
2023年08月21日 18时00分,郓城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执法人员在郓城县北环路与242省道交叉口对杨力驾驶的鲁Q009PM(黄色)、黑ER076超(其他)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吕端岭(15160717017)、成兰省(15160717047)向杨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杨力驾驶的车辆鲁Q009PM(黄色)、黑ER076超(其他)从郓城装载的6台环卫电动三轮车和23.5吨桥梁支架运输到西藏那曲,驾驶员提供了临时行驶车号牌和从业资格证,经检查:该挂车黑ER076超(其他)隶属于林甸县金升运输有限公司,厂牌型号为易昌牌YCP9600TDP,车架号为LA99GRC30J1YCP882,该挂车办理超字牌临时行驶车号牌,同时办理与装载等情况一致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后只能从事大型物件运输,此次载运的环卫电动三轮车和桥梁支架不属于大型物件,该挂车未申请办理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该公司经营者涉嫌使用未取得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的半挂车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执法人员把该车辆引导至郓城县超限站停车场做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