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李河镇周平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1MA5UD6QD29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李河镇国光路1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4〕98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3年4月9日成立,同时向登记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4月7日),在重庆市万州区李河镇国光路118号从事食品经营等活动。2023年8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罗智猛、冉远生与检测机构;重庆海关技术中心;抽样工作人员徐畔、杨玉玲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对当事人待售的;贵州泡姜、白皮花生米、牛蛙;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委托重庆海关技术中心检验。2023年9月21日,本局收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编号为;: 4423010149;的《检验报告》一份。;: 4423010149;的《检验报告》所指的不合格;牛蛙(其他水产品);,系2023年8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与;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待售的牛蛙进行抽样,编号2350000080603528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信息为;样品名称牛蛙;样品类型食用农产品;购进日期2023-08-29;抽样基数5;抽样数量3.45;备样数量1.7;单价35.6元;第三方企业信息企业名称张全;企业地址红光鱼市场;。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不合格;牛蛙(其他水产品);系当事人于2023年8月29日向位于重庆市万州区火车西站路8、9、10、11、15号(红光鱼市场)的重庆森鼎水产品有限公司(张成权)处28元的价格购进5,进货时当事人仅保留供货商营业执照和进货小票,未索取牛蛙的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存档备查。截止2023年9月25日本局检查时,该批不合格;牛蛙(其他水产品);5于2023年8月30日以35.6元销售了3.447,销售金额122.7元(买样);以15元的价格销售0.45,销售金额6.75元(打折销售);剩余的1.103(5- 3.477-0.45)因滞销、天气热导致牛蛙死亡作为损耗丢弃。货值金额178元(抽样基数5;销售单价35.6元=178元)。因当事人在经营;牛蛙(其他水产品);过程中存在进货和销售的连续性,经查询进货记录,当事人2023年8月29日购进5,又于2023年8月31日购进7。经查询
销售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销售不合格;牛蛙(其他水产品);和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之违法行为,并决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29.45元;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