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世纪鸿运百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正其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1302MA68E0E513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89号春风玫瑰园1号楼农贸市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06
(2024)川1302民初13605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南充烟山味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世纪鸿运百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2
2025-02-06
(2024)川1302民初13606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仪陇县金乐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世纪鸿运百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3
2024-12-16
(2024)川1303民初549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川欣然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简阳分公司
南充市高坪区鸿运世纪生鲜超市,四川省世纪鸿运百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赵**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8-30
2021-12-29
(2021)川1302民初10822号
劳动争议
原告四川省世纪鸿运百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被告罗**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4-02
2021-08-24
(2021)川1302民初6617号
合同纠纷
原告罗**、被告四川省世纪鸿运百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3-26
2021-12-29
(2021)川1302民初10823号
劳动争议
原告四川省世纪鸿运百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刘**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3-26
2021-12-29
(2021)川1302民初10821号
劳动争议
原告四川省世纪鸿运百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李*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12-20
2021-09-14
(2021)川0105民初18126号
定作合同纠纷
成都易禾盛计广告有限公司、四川省世纪鸿运百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等定作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顺市监处罚〔2026〕56号
2025年11月4日,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南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当事人进行食品抽样,样品是当事人经营的豆芽。2025年11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豆芽的《检验报告》(编号:F2025A2149),并告知抽检不合格的事实和申请复检的权利。豆芽的检验结论:经抽验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2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执法检查,未发现有监督抽检同批次的豆芽,该批次豆芽已售完。\n2025年11月6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进行食品抽样,样品是当事人经营的龙眼。2025年12月8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的龙眼的《检验报告》(No:SP2025A48171),龙眼的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执法检查,未发现有监督抽检同批次的龙眼,该批次龙眼已售完。\n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对豆芽要求复检。2025年12月23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豆芽的复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Report No.:Z2512030084),检验结论是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判定不合格。\n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就龙眼的检验不合格的结论,未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申请,视为放弃该权利。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70元(大写:贰佰柒拾元整);\n2、罚款人民币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n上述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5270元(大写:壹万伍仟贰佰柒拾元整)。
15000.00元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8
2
南顺市监处〔2024〕51130224000356号
2024年7月29日,接许某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内容:2024年7月21日在当事人处购买了五谷营养蛋14枚,金额为13.8元。该产品的商品条码为6974130070056,生产商为四川蛋之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诉举报人许某通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查询获悉,该产品识别码注册企业名称为四川绿优优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8月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的蛋品销售区域内发现货柜上陈列有数袋五谷营养蛋正在销售,该食品的商品条码为6974130070056,标签信息有“四川蛋之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字样,执法人员对该食品进行拍照取证。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对投诉举报在售食品进行下架。
没收违法所得0.03864万元,罚款0.1250万元
1250.00元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5
3
南顺市监处罚﹝2023﹞51130223000419号
涉嫌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牛蛙案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5.22元(大写:叁佰零伍元贰角贰分);3、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8
4
南顺市监处〔2023〕51130223000419号
2023年5月22日,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南充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四川省世纪鸿运百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食品抽样,样品是该公司销售的牛蛙、水仙芒。2023年6月14日,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运营部经理蓝浩送达了牛蛙的检验报告(编号:NZSPJ 2023-0410),并告知其抽检不合格的事实和申请复检的权利。牛蛙的检验结论:经抽验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执法检查,未发现有监督抽检同批次的牛蛙,该批次牛蛙已售完。
没收违法所得0.0316万元,罚款1.0000万元
10000.00元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