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雷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雷科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4AM9XY6K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体育馆路丹阳夜市城4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429号
经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1、灯笼泡椒2罐,净含量:1.8kg,生产日期:2025年2月13日,保质期:常温180天,冷藏(0℃-5℃)365天,执行标准:SB/T10439;生产许可证号:SC11651142500017,超过保质期110天;2、海天黄豆酱1罐,净含量:800g,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8日,保质期:24个月,产品标准号:GB/T24399,生产许可证号:Sc10344060800014,超过保质期30个月;3、泡藕带1袋,净含量:400克×20包,生产日期:2025年5月27日,保质期:12个月,产品执行标准:GB 2714,生产许可证号:Sc11642900450905,超过保质期10天。上述产品当事人作为加工菜品使用,同时加工制作网络餐饮食品。
案涉食品原料系当事人几年前从淘宝网络上购进,具体购进时间、数量、支付凭据由于更换手机无法查找,购进时未索取供货方的资质。通过淘宝、京东等网络上对涉案产品查询,任意取3家同规格产品按均价计算货值金额,灯笼泡椒44.7元每罐,两罐计89.4元,海天黄豆酱9.14元每罐,泡藕带13.3元每袋,货值金额共111.84元。因当事人未建立使用、销售台账,超过保质期后使用情况无法查明,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述两个违法行为,没有关联性,应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