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雅斯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小溪塔雅斯购物广场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晓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067308795207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湖大道3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2-11
2017-10-09
(2017)鄂0506民初1648号
劳动争议
邹**与湖北雅斯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小溪塔雅斯购物广场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71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夷综执罚决〔2024〕第00401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农产品的行为。本案中,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能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在本局立案前采取召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风险管控措施并进行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并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的行为予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罚款
5000.00元
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7-24
2
夷综执罚决﹝2024﹞00401号
经查明,湖北雅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以6.513元/盒的单价将20盒桑葚配送至当事人上架销售。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3日,当事人以9.9元/盒的售价将上述桑葚销售完毕(含抽检样品12盒),获得销售收入198元。上述桑葚样品经宜昌市夷陵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另查明,在本局立案前,当事人发出《产品召回公告》并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关于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的整改报告》。
没收违法所得198元,并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昌市夷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4-07-24
3
夷综执罚决﹝2023﹞第00112号
湖北雅斯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小溪塔雅斯购物广场于2003年在夷陵区小溪塔街道东湖路31号房屋外墙左侧和左后侧悬挑建设外挂钢架构筑物,用作于该房屋2、3、4楼步行廊道,长39.6米、宽2米,建筑面积79.2平方米,工程当年完工并投入使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
限七日内拆除所建违法构筑物
-元
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