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瑞泽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玉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2901MA74UA67XU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临枹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罚〔2025〕102号
现查明,当事人在营业期间,在食品销售货架上摆放黑芝麻点心面6袋,每袋售价1元;方便榨菜22袋,每袋售价0.5元;麻辣金针菇19袋,每袋售价0.5元;麻辣海带丝26袋,每袋售价0.5元进行销售。由于经营状况不好,食品滞销,以上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39.5元。在对负责人进行询问时,负责人称检查中发现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在进货时均在保质期内,进购了黑芝麻点心面24袋,进货单价每袋0.6元;方便榨菜30袋,进货单价每袋0.3元;麻辣金针菇60袋,进货单价每袋0.3元;麻辣海带丝26袋,进货单价每袋0.3元。并且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保存了相关票据。我局向其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临市)市监(城郊)限提〔2025〕01号),要求该店负责人限期提供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保存了相关票据的材料以及在食品超过保质期后未进行销售的证明材料,限期时间结束后,该超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此无法证明该超市在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在食品过期后未进行销售。按照已销售的上述食品计算,违法所得为43元。
对临夏市瑞泽超市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4043元;
3.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3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4086元,大写肆仟零捌拾陆元整。
4086.00元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