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宋海百货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303MA4BFQQ88X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万店供销社新街315号大门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曾都市监处罚〔2026〕134号
经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监督抽查,当事人销售的组合烟花(金玉满堂)所检项目标志不符合GB 10631-2013标准、包装结构不符合GB19593-2015标准;依据《随州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该组合烟花(金玉满堂)生产单位为浏阳市太平桥枞树花炮厂。
经查,2026年1月1日,当事人从随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购进上述组合烟花(金玉满堂)9箱,进货单价为32.76元/箱,销售价为36元/箱,货值金额324元,截止案发时上述9箱烟花5箱对外销售完毕,另4箱抽检时免费提供,违法所得16.2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组合烟花(金玉满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212条减轻处罚的具体标准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罚款1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6.2元。
100.00元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