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刘海江副食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海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302MA4MDN8L08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涟钢大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娄星市监黄处字〔2024〕35号
当事人已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备案证书》,名称:娄底市娄星区刘海江副食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302MA4MDN8L08,负责人:刘海江,经营场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涟钢大市场29栋,类型:个体工商户,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当事人经营的“山核桃味瓜子”的食品,净含量:200克,生产商:锦州市伊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二屯村,生产日期:2023年10月06日,保质期:210天,数量:2袋。上述食品是在娄底市娄星区涟滨街供货商处进购的,一共进购了5袋,进货价为4.6元/袋,销售价为6元/袋。根据上述食品的外包装标识,“山核桃味瓜子”应于2024年05月06日到期,因当事人不能提供销售记录,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货值金额为12元(“山核桃味瓜子”销售价6元/袋*2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山核桃味瓜子”2袋;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